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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司正元、董艳香、刘连会、崔广、杨春敏 2001年1月为证法被警方二次送进监狱后,回到乡政府,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在他们事先写好的所谓“保证书”上极不情愿的签了名和按了手印,我现在宣布:所谓的签名和按手印都是无效的,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9/116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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