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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玲 我是在98年得法的,在99年7月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也一直能坚持学法炼功,并也做了一些正法的事。在当时的环境下,派出所曾找到我,要我写“保证书”,我爱人替我写了并交给了社区。我当时想我爱人写的,不是我写的,与我无关。通过学了老师的新经文和《明慧周刊》以及同修们一起切磋,深受启发,明白以前这种认识是不对的,都是怕心的存在,才没有不让爱人交“保证”。我现在严正声明:在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老师要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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