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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世珍 我是1997年3月28日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我认为法轮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我就坚持修炼下去。在99年7月20日以后,在旧势力的压力下,就不准我们修炼法轮大法了,逼着我签“不炼的保证书”,我现在声明:逼着我写的全部作废。我一定要修炼法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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