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全守珍 2003年5月29日,我被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在恶警的威逼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保证”,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内心很惭愧。今天我特此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