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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秀华 我97年8月得法。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99年7.20以后的邪恶迫害时,自己常人心太重,配合了邪恶,丈夫给写了“不修炼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那是出卖了师父,出卖了大法。是师父慈悲,还要管我这个弟子,今后我就听师父的话,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7/86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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