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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文印 过去在看守所及其它场合所写、所签一切不符合本人心愿,更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的所谓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坚修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最高标准要求自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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