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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晓虹 我于1999年8月30日因在外炼功被派出所抓进看守所,被行政拘留。在此期间,派出所多次提审我,我都告诉他们:谁也别想让我放弃修炼,大法救了我的命。大法是真正能使人道德高尚、修炼心性的好功法。师父是清白的。可是分局的领导诱骗我说:我知道你们法轮功都是好人,我也知道你们改变不了,我们只是为了交差,请你帮个忙写个“保证书”吧。他拿别人写的“保证书”让我抄一下,当时我没有做到“以法为师”,就顺从邪恶写了:“不进京上访,不到外面炼功。”这不是我的真心话。特此声明作废。在正法中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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