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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沈月梅 我自1999年7月20日大法被迫害后所签字的一切书面材料均声明作废。师父慈悲救渡我,我对不起师父,我一定要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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