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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清华 自1999年7月20日后,当地派出所指示村委会治保人员,拿着他们写好的表格,让签字,当时我拒绝。老伴给签了我的名。现在宣布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8/86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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