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铃青 我98年11月走入大法修炼,在最初得法修炼中,没能从理性上认识到大法修炼的严肃性,一直停留在感性认识上对待大法与修炼。在2000年9月,由于揭撕诽谤大法的邪恶标语,被厂保卫科邪恶绑架,在邪恶高压逼迫下,没能从法上认识到大法修炼的严肃性,违心的写下“不修炼的保证”,在此严正声明:向邪恶所写的此“保证”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坚定的维护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