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正春 我于2002年6月被非法劳教三年,2003年8月改为“教外执行”。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写的“三书”、在本地“610”不法人员逼迫下写的“一书”、在派出所写的“不炼功保证书”,这些全部作废。我要做一名符合标准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9/8618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