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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长军 我于99年9月15日在保证书上签名并以后曾经在拘留证等上签名,这些行为配合了邪恶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现深感痛悔,我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一律作废。以后将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用实际行动助师世间行,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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