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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官慧敏 我是98年秋得法的,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对法轮功残酷迫害,镇派出所多次到我家逼我写“悔过书”,我不识字,它们就逼我摁手印,我想早早打发它们走,顺从了邪恶,心里想我在家里偷着炼。就这样,对法理认识不清,由于不识字,一直没认识到当时的做法是在证实邪恶和旧势力签约。最近,在同修的帮助下,我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特此声明:我以前所做出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信法、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0/862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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