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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兰桂芹

    我在“转化班”里所说、所写、还有所签的“两书”,现郑重地声明作废。因为法轮大法不是哪个民族,哪个国家的,是全人类及宇宙大法。我做为一名大法弟子,应该向国家讨回公道,不允许你们任意破坏大法的一切。我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普通公民,也热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家庭,爱自己的子女。正因为这样,请政府三思:撤消对师父的通缉令,还法轮大法清白,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给我们合法的修炼环境!所以,今天我不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辩护,我只为法轮大法辩护,法轮大法无罪,李洪志师父无罪,大法弟子无罪!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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