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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崇茹

    1、99年7.20以后没几天,派出所找我,问了几个问题,我都一一回答,但没有回答我不炼法轮功。接着我签了字,又摁了手印。2、7.20以后,领导几次打电话,派人到我家让我写对法轮功的“认识”,并且要求要写“狠”点,“多”写。我没有按照领导的要求做,一共写了3次,每次都只写了只有半篇多。领导很不满意,认为不合格,但我又拒绝重写。领导没有办法,只好他们动手替我写的,上交了。(具体内容不清楚)3、2000年,我被叫到派出所,同时有单位的2个领导和家属,先是民警向我提出几个问题,我都没有按照要求回答。最后我签了字,按手印,后又要求我写“不去北京的保证”,我也写了。单位领导和家属也都写了“保证”。4、2002年十六大期间,民警到我家问了几个问题,我都没有正面回答,之后要求我签字,我没有答应。儿子出来后,让儿子替我签了字。当时都没有悟到这就是随从邪恶,在与旧势力签约。现在回想起来,深感痛悔,对不起师父,我现在要严正声明:我个人、单位领导、家属(爱人、儿子)所写的一切材料、“保证”,签过的字,摁过的手印,说过的一些不该说的话,从即日起全都作废。我向师父保证,以后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再发生,一定精進实修,勇猛精進,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学法,证实大法,发正念。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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