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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孝君 2004年9月9日晚9点多钟,派出所一共6个人非法翻墙入室非法抄家,非法抓人,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强行要我在拘留证和传唤证上签字,要我承认在家里休息是“扰乱公共秩序”。由于我学法不深,在邪恶的威逼下我签了我的名字,向邪恶妥协了。今天我严正声明:我在非法拘留证和非法传唤证上签的名字是错误的,全部作废。在邪恶的威逼下,我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加倍弥补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到底,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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