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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颖 3年前我在去北京讲清真象的时候,由于自己的不坚定,认同了旧势力的安排,在公安给我写的“悔过书”上签了字。我的这种行为是不符合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我在此郑重声明,“悔过书”作废。走一个大法弟子该走的道路!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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