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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彩香 我是96年5月得法,因学法不深,在邪恶铺天盖地袭来之时产生了怕心,使自己理智不清,在2000年全厂组织不炼法轮功“签名布”条上违心地签了名。后来我在深入学法时正悟到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违背大法的事。为此,我严正声明:那次签名作废。我决心紧随师父“放下人心,救度世人”的正法步伐,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弥补过去的不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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