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方远

    我是一名小弟子,今年16岁,目前正在读高中一年级。我于96年8月得法,开始跟父母修炼法轮功,深知法轮大法是正法。可是在最近学校组织的“法轮功排查表”的填写中,自己没有把握好,在老师严厉的监督下,因怕被学校开除,我在“排查表”上签了字,表示“以前不曾炼过法轮功,今后也不炼法轮功”。过后十分后悔,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特此严正声明:在“排查表”上签的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