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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继红 2000年在厂家属院发大法真象传单,当同修被非法抓走时,我便到公安局讲大法真象,要求停止迫害,结果被非法拘留在县看守所,后来由于对亲情的执著放不下,写了“保证书”。2004年当地的恶警怀疑我发了真象光盘,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通过十五天绝食在出狱时,由于有一颗执著出来的心,在“释放证”签了名。恶警又让我母亲在强制监视居住上签名,在此严正声明,以上这些一律作废。回顾几年的修炼道路,由于在实修中没严格要求自己,造成还有人的根本执著没放下,在情的带动下做了不配大法弟子标准的事,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从法中得知:大法开创众生的生命,众生只能无条件证实他,无条件同化他,不配考验他,谁做了谁犯罪,生命面临的只能是形神全灭。我从现在开始弃恶从善,改邪归正,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挽回曾经对大法犯下的罪业,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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