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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正英 我因修大法于1999年7.20被邪恶绑架、抄家、关押和洗脑迫害,由于学法不深,悟性差,没有真正做到对师父和大法的坚定、坚信,在被关押出来时,女儿在邪恶的诱骗下,违心的代我签了字。后于2000年12月我再次被邪恶绑架,遭洗脑迫害3个多月。那天晚上放出时,在微弱的灯光下,邪恶不让我看早已准备好的“释放书”要我签字,我就签了(因我是二级残废,眼睛有病)。以上言行是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助长了邪恶,违背了大法。我现在严正声明:全部签字作废(包括丈夫、女儿代签的)。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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