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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苏爱慈

    我于2002年6月份发放大法真象资料时被抓,被公安局拘留36天,在要放我回家前夕,公安部门填写一份材料,表明我“不炼功了”,让我签名,然后就放回家。由于自己执著心的指使,为了早日走出邪恶的黑屋,结果我就签名了。签名后,我悔恨莫及!恨自己学法不够深入,悟性差,悟到自己还有许多没有放下的执著心,而被邪恶牵着走了。我现在严正声明:我邪恶的材料上我签的名作废。我要按照师尊安排的法正时期大法弟子该做好的三件事,今后要勇猛精進实修。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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