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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伯新

    自从法轮大法遭受迫害以来,由于修得有漏,在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什么“保证”,并在什么书上“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应做的事,完全是一种变异的观念造成的,给大法蒙受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我严正声明:我写的、签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紧跟师尊正法進程,按照师尊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要求去做。学好法,精進实修,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维护好法,走正师尊安排的修炼路,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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