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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学珍

    我修炼前多种疾病缠身,脚一直不能走路,96年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因到报社讲迫害法轮大法的真象,拘留半个月回来后,本地公安,居委会,三番五次到我家干扰,恐吓,抄家,毁师父的像,逼我签字,迫于压力,爱人替我签了字。他们还不死心,把我叫到居委会,由于没学好法,有怕心,违心的签了字,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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