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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洪娟 我是1997年得法,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進京上访被拘留后,在旧势力的迫害下,由于学法不深,加之对亲情的执著下,被迫向旧势力妥协,写了“保证书”,给大法造成很大损失。现在我通过学法认识到过去由于正念不足被旧势力钻了空子,使我险些失去这万古机缘,而且又怎能对得起师父对我的苦度。从现在起我正重声明那时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且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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