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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金桂 在2003年5月去讲真象的时候,被恶人举报送入看守所,在看守所虽能用正念对待,绝食抵制,但最后邪恶强迫家人写书面“担保”,放我回来,也强迫我在“担保”上签字。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也是对邪恶的服从,应该是不承认的,全盘否定的。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担保书”上的签字及家人的“担保”全部作废。听师父的,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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