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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乃芬 在1999年大队书记问我还炼法轮功吗,炼就去乡里办学习班,不炼就不用去了。我说了不该说的话。我严正声明99年和书记说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做好我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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