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素英 7.20刚开始时,邪恶来逼我签“不炼了”的字,因我年岁大(84岁)看不清,我女儿就替我签了字,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对师父及大法的不严肃,我特在此严正声明这个签字作废。我要坚修大法,不断精進。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