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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志远 我98年得法,曾分别于99年7月、10月两次进京上访,后被判劳教3年,由于自己的欢喜心和对人的根本执著,企图用人的圆滑蒙混过关,被邪魔钻了空子,做了有违大法的事情,并被《新闻联播》作为“转化典型”报道,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在任何场合说过、写过的任何不利于大法和师父的话,全部作废!以后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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