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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杰子、杨彩芬 99年12月20日左右,为了证实大法,我与同修一起去北京依法上访,回来后被镇派出所非法抓捕,每人罚款3300元,并在怕心和高压下违心的写了“悔过书”。此后至2002年10月间,又几次被市610非法绑架到洗脑班進行迫害,并在邪恶高压迫害下违心的写了“洗脑书”。其间,邪恶又多次找我强迫我签字或按手印,在自己怕心和各种执著心的干扰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不该做的事,我深感痛悔。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勇猛精進,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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