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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桂轩 我是1998年得法的。2000年与同修去北京依法上访,回来后被镇派出所抓去,非法罚款3300元,还要写“保证书”。当时由于学法不深产生了怕心,给邪恶写了“保证书”,写了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写的“保证书”与签名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心不动,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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