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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金臣 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对法理解不深刻,在爱人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绑架回派出所,曾多次被关押期间,当时我错误的认为给它们签个字,表个态写个“保证”就可以回家,出去后还能继续学法、炼功,发放真象材料,还少受些罪。所以我曾几次让她写“保证”、签字,回想起来觉得非常惭愧,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我严正声明,以前让我爱人及岳母写的签字“保证”,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一律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当前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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