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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廷珍 我在大法被邪恶非法取缔的1999年7月20日以后,单位找了我,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当时我以为是应付他们的,也没有放在心上。直到现在看了136期《明慧周刊》后,才明白那也是污点呀,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今后,自己决心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不正的言行,不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以法为师,从本质上改变自己,走好正法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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