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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清 随着正法洪势的推進,在学法交流中,有件事情想起来感到非常不安。那是99年7.20以后,我们派出所找过我爱人叫我签“保证书”,当时我拒绝了。两年后,听爱人说是他给签了,知道后没有在意,认为反正不是我签的。现在悟到,修炼是严肃的,不管谁签的,都是对大法的玷污,是对旧势力的承认,所以,在此严正声明,以前爱人给写的“保证”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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