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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景华、孟宪芝 我们有幸得到大法后,身心受益,受到很大启发,深感大法好。但在邪恶迫害严重时,它们到我家强迫不让学大法,当时我们只是口头表面的答应并签了名,答应不学。后来考虑不对,这是配合了它们,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走了一段弯路,深感痛悔。今后决不配合邪恶,跟大法走,一学到底。声明以前的“签名”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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