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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翠娣 2002年2月,邪恶要我去“610”机关写“保证”。当时“保证”是主任代写,我签字,当时我想我功是要炼,回来就继续炼功, 2003年过春节,居民区来人逼迫写四份“检查保证”,我当时签字了,虽不出于自愿,现在意识到那是助长邪恶。法轮大法是正法,声明以前所写、所讲的一律声明作废。还法轮功清白,还师父清白,跟师父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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