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贵云 2003年12月我们单位书记和公安科长找我的爱人让他替我写“四书”,经过他们的欺骗恐吓,由于我爱人对大法真象不太明白,替我违心的写了“四书”。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爱人替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走正正法修炼之路,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