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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蒋太芳 我于2001年11月被当地派出所抄了家,在他们的逼迫下写了“检查”。现在声明我写的“检查”作废。以后我要以法为师,做好三件事,精進,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严格要求自己学法修心,走正每一步,不辜负师父的苦心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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