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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永刚、刘秀英、张淑华 1. 法轮大法是我永远的信仰,坚定修炼此志不移,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剥夺信仰的自由,讲真话没有罪,法轮大法是正法。 2. 迫于各种压力我做了一些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错事,曾违心写下“保证书”、填过“转化表”,非常痛悔,现宣布全部作废。 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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