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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法尧

    我从97年开始修炼师父传的法轮大法,受邪恶迫害两次入狱,被非法关押36天。2001年8月份,又被邪恶的“610”把我送進了劳教所。恶警就安排4个邪恶看着我,每天都是24小时不准睡觉,不准站、不准坐,叫我蹲着。有时昏过去,就用电棍电我的头部,用棍子打我的腿,一连就是一个多月。恶警们残忍而阴毒的对我摧残。两腿肿得很厉害,下肢麻痹,行走十分困难。吃饭只给十分钟,根本吃不饱,没有白开水,天天喝冷水,一天只小便两次,有水也不能喝,每天干活14小时,全年就是春节休班3天。过上几天就说我思想有问题。恶警就把我叫到办公室,两个恶警用电棍子猛电我的头部就这样把我电了很多次,把我摧残的骨瘦如柴,四肢无力,强迫我向邪恶低头,向邪恶写了“保证书”,对旧势力写下了“承诺”。我现严正声明,邪恶强迫我向旧势力写下的“承诺”全部作废。强化洗脑班对我的洗脑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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