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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桂玲

    我2004年6月5日被非法抓進進看守所,7月1日被送進洗脑班(表面是思想教育学校,实际是强制洗脑中心)。在这里我没守住心性,听信了他人的宣传,写了“保证书”,放弃了修炼,迷失了方向,还以为是悟到了更高的理。当我看到了师父9月1日发表的新经文后,才意识到自己错了。这段时间我体会到了不学法的苦,修炼人离开法是不行的,我决心重新回到正法中来,坚定实修,并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写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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