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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潘洪彦

    1999年7月20日后不久,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有守住心性,向邪恶“保证”了一些什么,并交出了几本大法书籍。这是一种严重的破坏大法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回想起来十分痛心和悔恨。为此,我特声明在以前所有不利于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心不动,认真学法,提高心性,做好师尊教导的三件事,走好修炼上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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