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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玉梅

    我于2002年8月22日被非法绑架并送劳教所。由于自己被人心所动,被迫写了“三书”等和一些其它的文字,特别是2004年解教后,又被迫向旧势力写了“保证”,并按了手印。通过这么长时间的学法及明慧文章的启迪,自己对过去的所做、所为感到深恶痛悔!在此严正声明:2002年8月至2004年到按手印为止所有的“保证”及文字全部作废。并且,保证用师父的《正神》“正念正行 精進不停 除乱法鬼 善待众生”来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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