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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赖繁荣

    我于98年得法。但由于人心太重,和长期放不下的执著,造成我在劳教期间,在邪恶酷刑和高压逼迫下承受不住,违心做了作为一名修炼人绝对不能做的事,蒙羞受辱至今,觉得愧对师尊慈悲苦度。在此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期间被邪恶惨绝人寰折磨下违心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决心以修炼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盘否定旧势力,坚定正念,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0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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