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秀华

    我98年6月得法以来,大法给我带来了难以言表的身心健康,精神愉悦和思想境界的升华,让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遇事以大法衡量。99年7月20日以后,在江氏邪恶集团的高压胁迫下违心写下了有损于师父和大法的“保证书”,顺从了邪恶。通过学法及同修间的交流,认识到了自己的污点,内心十分后悔,在此我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举止及办洗脑班等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