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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秋芹

    我于1998年下半年得大法。由于刚学法时领悟不深,正念不够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期间,在邪恶逼迫下,抄家时搜走大法书籍及炼功带,也毁过大法资料,配合公安恶警说过同修。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现在声明一律作废。从今以后严格按照大法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紧跟师尊,按照师父所说的三件事去做。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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