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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廖颖徽

    99年7.20后单位领导在同我谈话时,我口头表态过“不炼功了”等一些非我真实想法的意见。现严正声明这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将继续修炼大法,做好师尊讲的三件事,以一个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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