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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孟华

    在99年7.20的时候街道到我家中,我说了“国家不让,我就不出去练了”的话。今年在当地派出所,片警写了2条:1、不进北京2、出门与片警打招呼,让我签字,当时我想,不到北京我在家照样讲清真相,窒息邪恶,我就签了。回家我越想越后悔,这是怕心,不怕不会自圆其说,今天我严正声明,我过去说的话作废、无效,我要精进实修,多学法,做个真正的真修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11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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