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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福海

    我于1998年初开始炼法轮大法。2001年因上北京上访被邪恶强行带回原地,在劳教所关押2年之久。在关押期间,邪恶强制我写下了“三书”,强行洗脑,企图让我放弃对大法的坚定信仰。师尊说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我在内心深处一直都在反复思考自己的所作所为,最后认为还是师尊说的对,我不能因一时的观念而错过了千万年的等待,更不能让“历尽万般苦”来度我的师尊失望。所以我现在重新认识自我,决定坚修大法,至死不渝。特此声明:在劳教所内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决心书”现在全部予以否定。那是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的行为,以前有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现在也全部收回、全部否定。重新回到正法中来,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按照师父说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精進不止,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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