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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仕华、刘可珍

    由于我俩学法不深,在邪恶的高压威逼下,为了避免邪恶的骚扰,李仕华就违心的在一张“不炼法轮功”的纸上签了名;刘可珍也表态说“现在不炼了”的话,让丈夫李仕华帮自己签名。通过这段时间的学法,悟到这是一个大法真修者很不应该做的事,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对不起自己。现严正声明:我俩过去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修炼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定大法修炼,加倍弥补,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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